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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承法咨询
我爷爷奶奶下面有5位子女,奶奶去世了30多年,爷爷刚刚过世,亲生的子女只有4位,我父亲排行老大,有3个妹妹,我父亲是长子,我是长孙,上午刚刚把爷爷火化,下午三位姑姑就商量要平分老人遗产,还要把老人房产变卖分钱。她们把我爷爷的工资卡和房产证都拿走了。我作为长孙就没有继承权吗?请问她们这种做法合法嘛?我不同意爷爷房产变卖,作为纪念老人的念想。请问我该如何做?如何能保留老人房产,不想爷爷刚过世,房子就被几位姑姑给瓜分了!!!由于我们家照顾老人,四世同堂在爷爷家共同生活,现在老人过世了,三位姑姑有权利把我们家撵出去嘛?三位姑姑把爷爷的工资卡和房产证都拿走了,她们有权利私自处理嘛?
地区:安徽-宿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遗产继承 提问时间:2017-04-13 09:24:07
提问者:ASK1492046603iwf
 
陈纪豹
陈纪豹律师
福建 福州
15880470888
1、如果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话,根据《继承法》规定,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。 2、你家照顾较多的话,可以主张多分。 3、根据你的表述,你作为长孙,本案不符合代位继承条件。 考虑到案情复杂,建议委托律师电话详谈。
回答时间:2017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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